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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来了!事关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 黑龙江省商务厅 Binance 币安 ——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货币交易平台2025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实施

2025-04-03 17: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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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来了!事关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 黑龙江省商务厅 Binance 币安 ——比特币、以太币等加密货币交易平台2025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实施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黑龙江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黑发改环资函〔2025〕13号)和《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黑政办发〔2024〕21号)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现将《黑龙江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黑龙江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黑发改环资函〔2025〕13号)和《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黑政办发〔2024〕21号)等要求,引导消费者选购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做好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是指政府为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以加速淘汰存有安全隐患的老旧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旧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由省级商务部门统筹推动,由市(地)商务部门按照省级标准选定电动自行车行业经营主体和回收主体,采取支付立减形式组织实施的政府补贴。本实施细则所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国家安排我省的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财政按规定配套资金以及其他资金。

  第四条 自2025年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门店,交售废旧锂离子电动自行车(整车含电池)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 600元补贴,对其他情形交旧购新(均为电动自行车)的给予一次性500元补贴,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残值不计算在补贴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同时使用,每位消费者可享受补贴1次。2024年已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可继续享受补贴。

  (一)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资金规模确定后,通过“先预拨、后清算”方式将补贴资金预拨各市(地)。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是资金管理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管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适时开展现场督导,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守牢资金使用红线底线,不得虚列支出、虚报支出、以拨代支,避免资金沉淀闲置。要进一步提高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补贴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本地商务部门开展审核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保障。

  (二)省商务厅牵头负责政策兑现的组织实施,履行财会监督责任。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牵头制定包括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在内的全省补贴资金总分配方案,并报省政府审定。省财政厅按照省政府批复同意的资金分配意见和绩效目标,及时将预算指标和绩效目标下达至相关市(地),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向省商务厅提供省内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企业名单(含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及收集网点清单。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质量监管。

  (三)市(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车辆品牌方填报《黑龙江省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适用车辆申报表(2025)》,汇总补贴车辆目录,补全基本信息,对型号进行初审;依据省级工作要求,负责做好补贴资金申报、审核等工作;引导经营主体加强政策宣传,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不得先涨价再补贴,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参加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的,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引导回收主体严格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相关要求,合法依规处置回收旧车,不得非法拆解、流入二手市场。组织参加活动经营主体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主题活动,为政策参与主体进入社区、农村等基层开展宣传推广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依托本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咨询服务专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地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保障,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补贴资金。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指导有关部门,督促临时存放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五)申报单位应对其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并承担申报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发生消费者退货,经营主体务必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有关资金并及时在审核平台进行相关操作,未按上述规定处理退货视为骗取补贴资金。对于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经营主体,一律取消参与政策资格,追回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所称登记上牌是指由消费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黑龙江省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规定(试行)》,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并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车辆牌照样式为绿底白字。本细则所称通行识别码是指由消费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黑龙江省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规定(试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和车辆等信息进行记录,并发放通行识别码,车辆牌照样式为白底红字。可在“黑龙江交警”微信公众号—“电动车”选项查询名下电动自行车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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